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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水平衡测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11-18     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闽侯县非居民用户计划用水管理实施方案》规定,月均用水量2000立方米以上(含2000立方米)的非居民用户,每2年必须开展一次水平衡测试工作,对内部用水合理性进行评估,并报城镇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现就开展2022年度水平衡测试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月均用水量2000立方米以上(含2000立方米)的非居民用户(名单详见附件)应完成水平衡测试,并于2023年11月1日前提交水平衡测试报告。

2、未开展水平衡测试或经开展水平衡测试发现存在不合理用水拒不整改的用户,核减计划用水指标, 在现有指标基础上下浮10%~30%。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度闽侯县需开展水平衡测试的用户名单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7日


2022年度闽侯县需开展水平测试的用户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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